研究生院已于2020年 4月9日发布《超期研究生处理意见告知书》(简称《告知书》),并由学院组织将《告知书》送达至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。
因学院无法与以下超期研究生取得联系,特发此公告,并附《超期研究生处理意见告知书》以示送达。 
具体名单如下:
 
 
  
   | 学号 | 姓名 | 专业 | 入学时间 | 
  
   | 2014211123 | 方德辉 | 公共管理(MPA) | 2014.9 | 
 
 
以上研究生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向学院提交书面陈述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,视为同意接受学校予以退学的处理意见。
特此通知
 
 
 
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
2020年4月15日
